皇帝之前还盼着跟沈歌君臣相得,随着南关府的情报越来越多地传回来,皇帝已明白沈歌对皇权并什么敬畏之心,若不是也看不出他的野心,皇帝就算拼着得罪荀飞光,也要派人除去他。
朝廷还在这边猜疑,沈歌那头又迎来了丰收的喜悦。
进入秋季以来,他带领农学院学生种下的作物陆陆续续有了收获,经过小半年的精耕细作,这些作物长得非常不错,大多数都能称为丰收。
同一种作物中,沈歌特地挑他想要的品种,抗病品种,果子结得多的品种,果子大的品种等分别留下来做种,其他的作物都从地里收上去。
根据遗传学定律,他决定进一步培养这些种子的突出性状,比如果子结得多的单开一块田,收获了再种,每一次都挑果子最多的那株留种,重复几次,大约便能得到高产的作物。
沈歌前世乃文科生,相关内容学的少,对这些一知半解,不过他现今时间充足,能记得多少便多少。多试几次,哪怕他最终得不出什么结果,学生也可能会有结果。
只要飞光学院一直存在,学生亦有学生,一代代流传下去,最终会得到非常可观的东西。
遗传筛选这边没太大的进展,那头的土豆倒是种得很成功,土豆亩产两千余斤,比同期的水稻多四倍。当然,土豆的含水量比较大,本身较重亦是一个重要原因。
纵使土豆水分足,土豆种植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沈歌与农学院的学生还专门去酒楼中庆贺了一翻。
今年才第一年,沈歌他们还未种熟,土豆耕种的各类要求与禁忌还未摸清楚,待多种几次,有经验之后,相信土豆亩产三千斤不在话下。
土豆收获之后,沈歌想着要推广土豆,思虑良久,他最终决定在清凌卫中弄一个土豆吃法创意大赛。他并未想到,因着这个,他又走了一次大运。
第104章 远征
如今的南关较以往已有天差地, 先前在南关连嫩鸡肥鹅都买不到一只吃, 须得自己养。现今的南关却汇聚五湖四海的文人客商, 文豪巨贾往来不绝,俨然是新兴的大城。
沈歌按照前世展会的法子, 造一座座茅棚整齐排列在园中,每一座展鹏都有自己的特色土豆食物, 往来客人可尽情品尝。
土豆创新吃法大赛那日,长长的茅棚从这头排到那头, 宛如游龙一般。本地居民, 外地客商,海外洋夷, 各色各样的人赶过来, 为凑热闹,也为找商机。
托众多话本的福, 现今谁都知晓, 状元爷沈歌,乃是天上神仙下凡, 纵使是石头, 也能点成金子。
大多百姓不求能大富大贵,最稀罕的便是一家人能平安顺遂,是以有沈歌这块金字招牌在,许多人都过来凑热闹,想沾一沾喜气。
这活动乃沈歌一力主张举办,前期每一项活动都由他带学生亲力亲为, 大到选址,定制茅棚,小到细节装饰等等,都由他拍板确定,这次展会着实耗费了他的心血。
倒不是说沈歌不肯放权,只是此乃南关第一次展会。他们方处于发展初期,日后定有大大小小无数次展会。这一次无论如何都得把名头打响,争取一炮而红,奠定百姓对他们南关的第一印象。
再者,此展会乃前所未有之物,纵使沈歌想放手让手底下人去弄,他们也弄不出来。
忙活大半个月,沈歌终于将一应事宜安排妥当,迎来展会的正式日子。
此时已近深秋,层林尽染,万物萧条,与此同时,百姓也闲了下来,十分有空好好来凑这个热闹。
土豆片、土豆粉、土豆泥、土豆条、土豆饼、土豆糕……无数由土豆制成的食物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香气笼罩在会场上空,经北风一送,飘出老远。
除却土豆制成的零食外,还有与鸡鸭鱼肉等搭配的土豆大菜,一锅一锅在灶上温着,大把大把的筷子洗干净烫好插在竹筒里,就等着客人点单。
“如何?”沈歌侧头朝荀飞光笑问,面上略带些得意。
荀飞光真心实意地赞一句,“不错。”
此时已人已多起来,各棚子的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与各类交谈声混在一起,显得格外热闹。
沈歌与荀飞光巡视一轮,未曾发现问题,扫视一圈,抬腿往某个棚子走去,在棚子主人热情的笑脸中,驾轻就熟地从柜子底下翻出一坛小巧的陈酒。
他抬手将酒抛给荀飞光,“荀哥,我们先回去指挥堂。”
荀飞光自无意见,他轻松接住酒坛,与沈歌并肩往指挥堂走去。
今日乃南关难得的大型活动,人员往来甚众,沈歌外松内紧,外头热闹归热闹,实则负责安保警戒的清凌卫比平常还多三分,到处都是做寻常打扮的清凌卫将士在巡视,就怕有人闹事。
在这般情况下,沈歌亦不能随意离开,只好拖着荀飞光一起在指挥堂坐镇。
说是坐镇,其实也无甚麻烦事需他们出手,一般若有甚小意外,底下人手脚麻利地便能解决,到不了他们这一层。
指挥堂建在半山腰,离山下的展会区有一段距离,随着沈歌与荀飞光脚步越来越往上,喧嚣声渐止,只剩一片静谧。
沈歌与荀飞光并肩慢慢往上走,回头望见山下的繁华时,不禁笑道:“若前几年来看,当真想不到会有今日。”
荀飞光伸手揽着他的腰带着他往上走,“人生际遇,谁能预料?”
沈歌莞尔,与他一道往指挥堂走。
两人闲着无事,沈歌特地带了坛酒上来小酌,这酒也是沈歌特地让百里宜搜罗来的方子,而后带着人一点一点试验。
沈歌家大业大,酿酒不大在意成本,各原料都是特地寻来的贡品级别的原料,水乃差使快马运来的深山老泉,酿出来蒸好了原浆,一部分细细蕴藏,一部分请手艺师傅调出来,一部分留给自己喝,一部分送出去售卖。
沈歌手上拿的这坛乃特地按他与荀飞光的口味调出的特供酒,酒味甘冽但不醉人,沈歌有时喜欢与荀飞光忙里偷闲地喝上几杯。
这酒不仅沈歌极喜欢,在外头也非常受欢迎,哪怕后来酿造的酒原料不那么讲究,到百里宜的商队手上,一坛子酒最低价都得二十两,而一坛原液起码可以调三坛酒,利润不可谓不丰厚。
荀飞光身手极好,沈歌与他在一起从来不必担心安全问题。故今日沈歌早早把人差开,偌大的半山腰指挥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人平时各忙各的,能这般惬意地坐下喝酒看景的时日并不多。举杯共饮,两人眼里都不经流露出温情。
沈歌正与荀飞光说些杂事,忽听外头有声音。
沈歌与荀飞光抬头往那边看去,只见今日负责展会的小管事拱手行礼:“老爷,二爷,山下展会现场有洋夷过来闹事,那洋夷身份貌似不一般。”
“是男人还是女娘?怎么个不一般法?”沈歌沉着地问,抬眸看向小管事那头,面上已带着几分威严,配着他那仿佛精雕细琢出来的俊美面容,越发让他显得不似凡人。
小管事熟知他们家两位爷的做派,不敢打马虎眼,忙拱手禀到:“是男人。那洋夷申请倨傲,穿着华丽,一身宝石首饰都是真货,且大燕话说得极为标准,说不得是格格大陆哪国的王侯,故属下不敢擅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