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看她捧着鞋迟迟不动,还在看上面的花,叶孤城不由得提醒她道:“不去换?”

她抬起脸,迎上青年清冷中带着柔和的目光,弯着眼睛道了一声多谢。

大概是觉得只谢这一声不太够,钻进船舱换鞋之前,她又转身回头补充了一句:“叶城主,你真的是个好人!”

第24章 变态

换完鞋, 再去厨房借了做叫花鸡需要的其余东西, 原芙月就下了船。

令她惊喜的是,叶孤城这条船的厨房里,竟还有好几张新鲜的荷叶, 省了她寻别的东西来包鸡的功夫。

那几张荷叶有大有小, 最大的甚至抵得上一把伞。正巧外面太阳大,原芙月干脆就把它盖在了脑袋上, 再踩着江边松软的泥沙去到洪七挖坑的地方。

洪七看到她头上的荷叶,也哇了一声:“这么大, 可以包住一整只鸡了!”

他说着就要跳起来拿这张荷叶, 结果却被原芙月按住了肩膀。

原芙月说你等等,鸡还没弄好呢, 别着急。

“啊?”他眨眨眼, “我已经扭断它脖子了呀?”

“光扭断脖子有什么用。”她哭笑不得, “内脏还没去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福至心灵:“等等,难道你不知道要把内脏去干净?”

洪七:“……我现在知道了!”

原芙月明白了:“难怪你早上会说鱼味道腥不好吃。”

洪七:“……”是的,他以前都是直接刮了鱼鳞就放火上烤的。

他是真的不知道鸡鸭鱼肚子里的东西要处理, 因为当初从女真人部落里逃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曾饿到要啃树皮。

而且还得一边拼命往南逃一边啃。

那个时候, 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他几乎都吃过。

后来家里人一个接一个地撑不住, 只有他一路撑到了江南, 加入了丐帮。

像鱼和鸡这样的东西, 就从来没人教过他究竟怎么吃才是对的。

原芙月本就同情他背井离乡又逃亡的际遇,现在听他讲起个中细节,顿时更加心软。

她想了想,把那张大荷叶拿下来盖到他脑袋上,再一合掌,道:“那你现在可看好了,叫花鸡究竟要怎么做。”

语毕,她便弯腰蹲下,拿起了坑边那只已经被扭断脖子的鸡。

这回她借了专门杀鸡的刀,不用再拿发簪凑数,动作便更加迅速。

洪七举着大荷叶在边上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原芙月手里的鸡。

她没有去管鸡身上的毛,而是用刀在鸡腹下方开了一个洞,而后旋转刀柄,三两下就取出了鸡内脏扔至一边。

此时她的手上已经沾了不少血,但她却没有在意,只取了她方才从船上拿下来的一把香茅塞进鸡腹,最后再用几片小荷叶堵上那个用刀开出的口。

日头太晒,做完这些时,她额上便蓄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其中有几颗更是顺着她的鼻梁一路滚了下来。

洪七见状,忙挪了挪手,用那片大荷叶为她遮挡阳光,并问她之前放进鸡肚子里的是什么草。

原芙月:“香茅,可以去土腥味,不过这东西长在岭南,在这一带平时根本找不着,以后你自己做的时候,多塞一些荷叶进去就是。”

说罢她又检查了一遍刀口,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往鸡身上涂洪七之前调的黄泥浆。

他这泥浆调得不错,刚好能直接抹在鸡毛上。

为了到时候能更顺利地把毛拔干净,原芙月特地前后抹了三遍。

待三遍抹完,她才抬头问洪七要那张大荷叶将其裹上,再小心地放到面前的土坑里。

“行了,可以准备生火了!”她说。

“我去找柴。”他高兴极了,说完这句就一溜烟往东边跑了。

原芙月在正午的太阳下忙活了这么久,已是满头大汗,但她手上还沾着泥,根本没法直接擦,只能先去洗手。

等她好不容易洗掉手上的黄泥浆再回来时,洪七已经抱着柴回来了。

他人虽小,力气却不小,抱了一大捧柴跑回来都不带喘的,眼角眉梢都写满了期待。

这模样叫原芙月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过之后,她问他可还有什么别的想吃的,她可以趁火堆还在烧的时候上船去给他做。

洪七挠着脑袋嘿嘿地笑:“不用啦,我吃叫花鸡就行了。”

如此,原芙月也就没再上船去,同他一起蹲在柴火堆边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了起来。

她问洪七之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蹲在城外江边靠碰运气来讨生活吧?

洪七说当然不是,但他得先等钱长老从洛阳回来。

“钱长老?”

“他之前说要教我武功的。”说完这句他停顿了一下才继续,“但是他只教了我两天就去洛阳选新帮主了。”

原芙月听他这么说,不由得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