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害怕外国人,还有一些中国人对于外国人抱有敌意,这类人大多是草莽起家,并不会在乎所谓的“国际局势”,行事自然大胆。
“是的,听说有些危险,所以才派人来求助。”管事恭敬地询问道,“凌小姐,您知道三爷的去向吗?”
“我知道,但是他现在在外面,最好不要去打扰,而且远水救不了近火。”凌晓皱眉摇了摇头。
管家有些迷茫:“那该怎么办?”
“凌小姐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吧?”二小姐突然插话道,“既然三叔不在,那么只有凌小姐能替他出面了。”
“二姐?!”五小姐惊讶得看了二小姐一眼,连忙反驳,“这怎么可以呢?这么危险的事情……”
四小姐沉默不言,六小姐则懵懵懂懂,凌晓的目光在四人脸上扫过,沉吟了片刻:“二小姐说得对。”
二小姐一惊,正对上凌晓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由得有些心虚地低下头,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被看了个分明——活脱脱,就像三爷那般,令人无所遁形。
凌晓淡淡地移开视线,道了声失陪后便带着管事一同离开。先不管二小姐心里打得是什么主意,凌晓知道,她的话并没有错,现在也只有自己才能助杰诺特一臂之力。
三爷不在,周宣华也随他一同离开,唯一能够轻易指挥动三爷手下势力的就只有凌晓了。
凌晓不知道三爷先前将这些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是不是打着倘若他与周宣华都不在的情况下,还有另一个人能够处理紧急事物的盘算,但是凌晓不得不为了这种信任而动容,也努力想要回应这份信任。
既然杰诺特有危险,不能拖太长时间,那么也只有她借助三爷的声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了。
在书房内,凌晓首先打电话给了周宣华,询问了一下妥善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托他在恰当的时候将事情汇报给三爷。毕竟,周宣华跟着三爷的时间最长,也深得信赖,比起擅自妄动,还是听一下他的建议比较妥当。
周宣华听完后,自然也知道了情况的紧急,迅速将处理方式说完后又叮嘱她务必要小心。大概是听出了凌晓有些紧张,他还开玩笑地表示,倘若因为救一个杰诺特而将一个凌晓搭进去,那么三爷的怒火大概会毁掉整个沪市。
有了周宣华的建议,凌晓就胸有成竹地多了,几个电话之后就安排好了一切,接下来就要等底下的人运作完毕,再由她真正出面了。
虽然沪市明面上的掌权人换了一个,但是三爷在沪市的势力却不是三五日就能连根拔除的。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三爷可绝非是地头蛇所能形容,新掌权的人要想坐得稳,绝不可以对三爷下手,反倒要礼遇有加。
凌晓并未等候多久,就有了消息,希望她能够亲自去将杰诺特接出来。对此早有准备的凌晓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毕竟她不是三爷,对方肯把杰诺特放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面子了。
时隔许久第一次出门,孟家管事如临大敌,给凌晓安排了好几个配枪的练家子以保护她的安全,一群人坐着车去了市政府,见到了这个短暂掌控沪市的男人。
然后,凌晓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
原因无他,而是这又是一个熟人。
男人其实很年轻,不过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与下巴上青色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硬生生地大了十多岁,好好的一身军服穿在他身上却总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与他此时懒洋洋地坐在座椅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猎鹰一样锐利,又黑又硬的短发与左颊上的疤痕让他称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极其能吸引女人的视线。
凌晓努力控制住自己,掩饰住流露的异样,礼貌地朝对方笑了笑,而男人的目光却仍旧失礼地徘徊在她身上,显得有几分兴味盎然。
跟在凌晓身后的人都有几分的愤然,而凌晓却不以为意,因为她早就熟悉了这个男人的德行,知道他并无恶意。
显然,凌晓的坦然给她加了不少的分,男人满意地收回目光,勾起了唇角:“你就是三爷的女人?看着倒的确有那么点味道,我喜欢!”
凌晓无奈地笑了一下:“多谢夸奖,苏伦先生。”
“你可以叫我弗伦,我比较喜欢被叫做这个名字。”男人眨了眨眼睛,“对了,先生二字就免了,我可不喜欢被漂亮的女人如此生疏地称呼。”
弗伦,的确没错,凌晓的目光闪了闪,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是她上辈子第三个重要的男人。只不过当时凌晓遇见他的时候,弗伦是个冒险家与商人,没想到如今见面,他竟然成了和刘铭作对,并且成功击败他占据沪市的军阀。
……倒还真符合他喜欢尝试各种危险事物的习惯,也不知接下来被刘铭轻而易举地将沪市夺走,到底是他当真敌不过,还是恰巧玩腻了,趁机抽身——就凌晓对他的了解,这并非是毫无可能的。
毕竟对方是老熟人——即使这辈子才第一次见面——但是凌晓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惬意地坐在弗伦的对面,与他海阔天空地闲聊了起来,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当然,只是似乎罢了。
对于弗伦的了解,让凌晓能够准确跟得上他的思路,并一再提起符合他口味的话题,令弗伦不由得万分惊异于她的知识广博。一段时间之后,兴致高昂的弗伦轻松地同意了她将杰诺特医治并带走的请求,凌晓摆了摆手,让一部分人迅速前去安顿杰诺特,而自己却仍旧留了下来,与弗伦天南海北地调侃。
凌晓之所以能成为今日的凌晓,不仅仅有三爷的功劳,也有面前这个男人的作用。第一次进行间谍任务的时候,为了讨好弗伦,凌晓努力按照他的喜好去塑造自己,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掉。
显然,弗伦对于女人的喜好从始至终都是相同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凌晓,弗伦的眼睛越来越亮,总觉得她举手投足间都是吸引人的风情,就像是为他的喜好量身定做那般。谈起海洋,两人如出一辙的品味更是令他欣喜万分,同样也越发惋惜这样的女人早就名花有主,而主人还是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连强抢都做不到。
……不,也不应当说是做不到……弗伦微微眯起眼睛,遮掩住眼底有些贪婪的光芒,愉快地提议道:“既然凌小姐这么喜欢在海上冒险,而我也自认为对海洋有些了解,不知有机会的话,是否可以邀请小姐跟我一同出海?”
凌晓微笑,只把他的话当成是一般性的社交提议,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这是我的荣幸。”
“我记住您的话了。”弗伦捏起凌晓的右手,紧盯着她的眼睛,暧昧地在她的指尖轻轻吻了一下。
凌晓笑容不改,而她身后的人却再也忍不住了,逾举地跨前一步,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提醒她时候不早了——毕竟,身为仆人,要眼睁睁看着自家的女主人被挖墙脚,这实在是一件极其考验人心的事情。
弗伦惋惜地放开凌晓的手,与她同时站起身,绅士的亲自送她离开,而凌晓在对他嫣然一笑以示感谢后,毫不拖泥带水地弯腰钻进了车里。
直到汽车消失在道路尽头,弗伦仍旧没有移开目光,而坐在车里的凌晓在离开没多久之后,却在路边见到了一个算不上熟悉、却印象极其深刻的人。
“停车。”凌晓扬声说道,然后在汽车停在路边后凝视着那个有些狼狈的身影,微微蹙眉思考自己该怎么做。
见死不救,或者施以援手?
☆、第五十八章 青年(十九)
陈怡看着逐步逼近自己的两名士兵,惊恐地逐步后退着,新接管沪市的人显然不怎么喜欢约束手下的军队,只是放任他们在沪市烧杀抢掠。明知道此时危险,不应当独自一个人外出,但是陈怡却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寄希望于能运气好一点,不要碰上什么心怀不轨的兵痞。
只可惜,她的运气显然很糟。
由于陈怡的冲动,陈家被沈家彻底厌弃,像是扔掉一块烫手的山芋那般急切地丢开手去,自然,在举家离开沪市的时候,他们没有想起也带上陈家。
陈怡的双亲本就在从东北辗转流落到沪市的时候伤了身体,没有修养多久便又逢遭此难,情绪大恸之间一病不起。无法眼睁睁看着父母遭遇不测,陈怡不得不偷偷离家,希望找一间仍旧开着的医馆抓药,却不料没走出多远就被拦住。
耳听着士兵的污言秽语,陈怡几乎想要将自己瑟缩成一团整个消失不见,却无论如何挣扎求饶都无法让对方放过自己。
就在陈怡绝望的时候,一声清冽的嗓音吸引了两名士兵的注意,陈怡心中一喜,抬头却只见到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女孩子,不由得更为绝望。
凌晓皱了皱眉,扶住有些跌跌撞撞的陈怡,不悦地看向两名士兵:“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未免有些不太厚道吧?”
陈怡茫然侧头,看向扶着自己的凌晓,半晌,因绝望而混乱的思绪才稍稍清醒了过来,认出了身边的女孩子到底是谁。随后,陈怡不由得有些发愣,因为她不知道凌晓为何要冒着被牵扯进来的危险搭救自己,她难道不是应当讨厌她,所以才逼着沈随钰抛弃她吗?